拋棄家庭與他人交往同居 43年沒見過面!這款母親沒人要養

中時新聞網
尹維源
拋棄家庭與他人交往同居,43年未曾見過面!這款母親沒人要養,2個孩子獲准免去扶養義務。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拋棄家庭與他人交往同居,43年未曾見過面!這款母親沒人要養,2個孩子獲准免去撫養義務。(示意圖、與本案無關/AI生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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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母親所為,憤而訴請免去扶養義務。

婦人小萱(化名)被2個孩子指控,1981年母親拋家棄子,離開家與他人交往同居,那時他們劃分僅1歲8月即5個月大,全由父親及祖怙恃供養,母親不曾關心也未盡扶養責任,自從母親離家後,他們2人均未再見過,迄今已逾43年,親子關係早已名不副實。

法院審理,2個孩子控訴,他們在肄業階段均半工半讀,幫忙分管家計,成長進程備感心酸,身心也造成莫大危險。

離婚證人他們在2023歲尾接獲市府函文通知,要求承當母親安裝於照顧中心的費用,但是自他們出身時起至成年,母親均未盡扶養義務。

而且他們2人如今已各自成家,均有未成年後代需供養,顯然沒有餘力可以供養母親,母親也並不是毫無餬口能力。

母親在他們的成長過程當中幾近缺席,無合法來由未盡供養義務,並且情節重大。
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250712000975-2604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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